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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彙整

【預防犯罪宣導】重利罪之刑責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組|

【預防犯罪宣導】重利罪之刑責

刑法第344條:(重利罪) 

1.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、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2. 前項重利,包括手續費、保管費、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。

請做任何決定前三思而行 提高警覺 

勿輕信陌生人而誤觸法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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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5-11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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